原标题: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购销及委托加工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委托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真人官网 九游会AG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业务信息: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2024年度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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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业务主要采用美元和欧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持续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外贸业务的正常进行,且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也会产生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外贸业务为基础,通过锁定换汇成本来套期保值和防范汇率风险,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品种为公司外贸业务所使用的美元和欧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总规模为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将根据外贸业务需求及汇率变动趋势择机开展,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减少汇率波动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实施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及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公司回款预测可能不够准确,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规模,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从而降低该类风险。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外贸业务为基础,通过锁定换汇成本来套期保值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真人官网 九游会AG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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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等。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选投资产品发行方均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
2、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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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上述票据池业务相关合同协议签订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开展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收账款回笼的票据比例较大,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优化票据与现金的比例结构。
2、公司通过将票据存入合作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票据的管理成本,进而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出。
3、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获得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流动资金用于采购货款支付,并根据当前市场情况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等相结合,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4、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管理的信息化。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1、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票据池业务的具体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之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3:00-5:00举行2023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兴江先生,独立董事张臻悦先生,董事会秘书徐凤女士,财务负责人张骅先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如意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7: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碳酸锂的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碳酸锂期货品种,预计将有效控制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一)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二)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三)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四)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套期保值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AG九游会AG九游会